雪小禅散文选【实用6篇】

雪小禅散文选 篇一:静谧的雪景

冬日的清晨,我走出家门,迎接着世界被洗涤过的宁静。大地上铺满了洁白的雪花,仿佛一层薄薄的纱帘,将整个世界包裹在其中。我深吸一口寒冷的空气,感受着纯净的气息,仿佛一切尘世的烦恼都被雪花洗刷得一干二净。

我走在雪地上,发出清脆的脚步声,仿佛是在和大自然进行一场默契的交流。雪花落在我的头上,融化在我的发梢,给我带来一丝丝凉意。我抬头仰望天空,寻找着那片雪白的天空,仿佛是一幅画卷,让人沉醉其中。

雪花飘飘,如梦如幻。我停下脚步,仔细观察着雪花的形状。每一片雪花都是独一无二的,有的像蝴蝶的翅膀,有的像钻石的闪耀,有的像小鸟的羽毛。它们从天空中缓缓飘落,舞动着自己的生命。我感受到了雪花的坚韧与柔软,它们在坠落的过程中,不怕寒冷的侵袭,不畏风雪的阻挡,坚持着向地面飞舞。它们虽然细小,但却有着无穷的力量。

雪地上的一切都被雪花点缀得如诗如画。树枝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挂,阳光照射下来,闪烁着七彩的光芒。远处的山峦被雪覆盖,仿佛是一幅巨大的画卷,给人一种宁静与美丽的感觉。我沉浸在这片雪的世界中,感受着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妙,仿佛与宇宙融为一体。

雪花静静地飞舞,大地静静地沉睡。我静静地站在雪地中,感受着寂静的安宁。雪花飘落在我的手上,融化在我的掌心,给我带来一丝丝凉意。我闭上眼睛,回想起小时候的雪天,那时的我是多么的欢快与无忧。如今,虽然已经长大成人,但在这片雪的世界中,我又变回了那个纯真的孩子。

雪小禅散文选 篇二:冬日的思绪

寒冷的冬日,白茫茫的雪花从天空中飘洒而下。我静静地坐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雪景,思绪渐渐飘散。

窗外的世界被厚厚的雪覆盖着,一切都被抹上了一层洁白的颜色。高大的建筑物、路边的树木、行人的身影,都被雪花点缀得如梦如幻。雪花飘飘,像是一颗颗纯洁的心,洒落在大地上,给人一种宁静与美丽的感觉。我沉浸在这片雪的世界中,感受着它带来的安宁与温暖。

在这样的冬日里,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看着雪花飘落,思绪在雪的世界中自由飞舞。我回忆起小时候的雪天,那时的我总是兴高采烈地出门玩耍,和小伙伴们堆雪人、打雪仗,留下一串串美好的回忆。如今,我已经长大成人,很少有机会去享受这种天真快乐的时光了。但在这样的冬日里,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感受着童年的快乐。

雪花飘落在我的窗户上,融化在玻璃上,形成一道道美丽的图案。我凝视着这些图案,仿佛在看一部幻觉般的电影,让我的思绪随之飘动。我想起了许多过去的事情,也思考着未来的道路。在这样的冬日里,我感受到了时间的静止,仿佛一切都停滞了下来,只有思绪在飞舞。

冬日的思绪像是雪花一样纷飞,它们来自内心深处,带着一份对生活的思考和对未来的期待。在这样的冬日里,我静静地坐在窗前,让思绪自由地飘散。雪花飘飘,世界静静,我享受着这份宁静与美丽,感受着内心的寂静与思绪的飘动。

雪小禅散文选 篇三

  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是一个皇帝创造的一种书法体。

  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金兵俘虏。但正是心中这些对于书画的热爱,才使他在沦为俘虏时不至于落难到不堪的地步——人的爱好,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喜欢瘦金体,是因为喜欢它的个色。

  就因这叫法,分外有几分落寞的荒意。

  像秋天长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几声远走高飞的大雁,其实是含着人世间最饱满的情意的。远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想象,而这瘦里,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这金里,又有了人世间最真实的沉重和亮色。

  第一次读到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了。三个字里,跌宕出一种极为细腻的光滑与个色感。只这两个字联系起来,衍生出多么孤零的一种情怀啊。

  再看字。真是瘦。绝非牡丹的肥腻,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欢那支棱出来的样子,一撇一捺都彰显出不同凡响的意味。看着一点也不洋气,甚至有些乡土,可是,一腔子里的血全是清傲的。

  那份浓烈,那份傲岸,分外扎眼。

  也像宋徽宗这个人。偏偏不喜欢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书画里。

  另一个皇帝李煜,南唐后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诗词,一切如命,当然也会一江春水向东流。

  总觉得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的男子或女子会徒增一种莫名的伤感。于他的审美上或许是一种趣味的提升,于人生而言,并无多少益处。因为那样会使心灵过早地进入陡峭地带,过上一种看似平静实则颠簸的生活。虽然人生会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们带来的荒凉和皱折也一样多。——这些人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对时间的交待和对生活惘然的品味。

  就像瘦金体,看似锋芒毕露,实则是人生的无奈全在里面。

  能在哪里张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敛,不得从春到秋,从夏到冬。日复一日重复和交待的,其实是差不多的内容。

  那仿佛是经历过时光淬砺的女子,逆境让她一夜之间成长。被时光或打击过的石头、铁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夺目。很多时候,顺境让人慢慢就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经时间打磨,却可以散发出更加绮丽之光。即使是变得凛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却是格外不同了。

  人们很难记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但却容易记得宋徽宗。金戈铁马是留给岁月尘烟的,一个书法体的诞生却是永远永远的留下来了。尽管想起时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来、写起来,却仿佛昨天。

  看过一个朋友临摹的瘦金体,分外古意。

  却觉得并

不远,仿佛可亲可近的人。贴在脸上,有温热感,放在怀里,是那亲爱的人。远远地看她写,那中式的长衫,那手中的毛笔,仿佛都带着一种阔绿千红的诱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触着中国文化,那么现在,我就有多么热爱着它——你曾经反感的,或者隔阂的,在多年之后,也许会成为最亲近的。这恰恰是岁月所赐。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

  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人生到后来,是做减法了。一步步减去那丰硕的气息,像瘦金体,只留下些风骨和枝桠就够了,那风骨,却更吸引人。因为隔着八百多年的烟尘与风雨,我仍然能感觉瘦金体的凛凛风骨。

  那是一个男人的心声。

  他更愿意臣服于书画之间的时间。那是属于他个人的时间。没有年代,没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实,他一定会比别的皇帝更多的出现在后代的书中或者文人们的嘴中。因为文化,从来是穿破了时间这层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会越醇厚,越有气象。什么东西一旦有了气象,便离成大器很近了。

  因了宋微宗,我偏爱着寥薄清瘦的瘦金体。又因为瘦金体,我更高看这潦倒的皇上。有的时候,恰恰因为不堪和潦倒,才创造出一个个文字或书画里的奇迹,那些画牡丹的人,永远不会体味画竹或画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赐予人更高的灵魂品味和耀眼的光彩夺目,比如凡高,比如宋微宗。

  破掉了富贵之气的瘦金体,就这样支支愣愣地入了我的眼——异数,从来就有着别样的动人大美。无论是书画、文字,还是人。

雪小禅散文选 篇四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莲花。那是我的内心风暴,穿过很多绮丽的风景,翩然来到我眼前。

  也是我的名字。

  小小的一朵莲。很孤洁的样子。轻而飘逸。仿佛气定神闲。其实内心里万千端倪。

  家里有一朵小小的白莲。浮在水上。可以长时间保持盛开——因为是假的莲。真的莲花,总有枯萎的时候。是害怕枯萎的。

  所以,基本上不养花。

  以绿色的蕨类植物为多。

  看取莲花净,应知不染心——许是岁数稍长,越来越喜欢干净的单一的东西的。饮食简明扼要,生活删繁就简。

  莲自然有它的一种风骨。听齐豫的《莲花处处开》,听出诵经的味道。莲花婷婷,超然于许多绝美的寂美之外。而赏花人,一定懂得莲的骄傲,了却俗念的清净。

  所求所寻的,不过是人世间最干净的饱满。那莲花净,是一种对时间和生活的敬畏和体贴。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这是高更油画的一个名字。我的女友曾经特别偏爱这个跑到大溪地的男人。因为他抛弃了热闹的巴黎生活而跑到原始社会中去了。

  那也是叛逆的少年时想要做的一切。但万转千回之后,我更迷恋人间情意——把生活过成一朵莲花。虽然听起来是一件迷茫而遥远的事情。

  因为多数时候,我们的日子,断壁残垣。

  在扬州的何园,曾经看过中国唯一一个建在水上的戏台,那时曾经多么蘩华热闹。何家最鼎盛时期,怕是每天都有戏要唱吗?

  如今那戏台孤芳自赏的停在时间之外!

  是的,时间之外!

  如一朵脆弱而凋零的莲花,又无奈又惆怅。空落冷清之外,自有一种让人觉得寂然的东西涌上来。

  站在上面唱了一段戏。

  也总是记得那涉目烟视的黄昏。读到沈从文。他写道:我全是沉闷,静寂,排列在空间之隙。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还有另一个自己。

  那是谁呢?

  与自己格格不入。

  与自己貌合神离。

  也记得去看凋败的荷塘。

  是白洋淀。秋天。一望无迹的残荷,大片大片的凋了,偶有莲花,也是清冷孤寂的样子。

  到更冷的深冬,全是枝枝蔓蔓的残荷。我从前是欢喜残荷的。现在不了。残的东西,总有一种凄凄然。到底是凋寂之物。

  喜欢那小小的一朵莲,安静的开着。不惹人注意。有些自怜吧。如果遇到另一朵莲,就是莲相伴。

  浮动的光影里,我坐在小莲花旁边。读着一本线装书。日子过得极快,飞刀似的,割着时间的机头。拚了一生,所得所求不过是这平淡素日吗?那繁华富丽,是让我惊怯东西。

  衣柜里,白和蓝,居然占了多半。

  苎麻白裤子上也印了一朵水墨莲,后来沾了红酒的印迹。怎么洗都不掉。十分厌烦。所性弃之。

  而听《出水莲》的下午,那些埙是让人萧索的——山高水远,万转千回,万籁在心中,俱已萧萧。我看到一朵莲花自心底里慢慢崭放。看到有另一个自己,独坐深山古寺,弹琴与焚诗。

  那个刹那,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即使月亮,也是一朵白莲花。

  就那样。开呀开。开呀开。

雪小禅散文选 篇五

  春节期间从表姐那借回六本书,放置床头,晚上哄儿子睡后,想认真读一会,可一天的劳累很快就让我进入梦乡,空留书香弥漫。那晚和儿子打完嘴官司,当儿子在我的暴力和恐吓声中不情愿进入梦乡,我也哈欠连天,看看放置床头的书,快要到了还书的时间,就顺手抽了一本精装的,素雅的封面,美丽的字体,《她依旧》,翻开一看,竟爱不释手,从作者的文字中找到了那些曾经带给我们幸福与激动的许多记忆,比如第一双白球鞋,小时候为了逃两角钱的票翻墙去看戏,青春期狂热迷恋琼瑶和三毛,外婆的菊花头,以及离我们渐去渐远的露天电影……这些事情和文字让我感到幸福和激动,我一下子像觅到了知音,看累了才去看作者,才知道我拿的《她依旧》是一个叫雪小禅的女作家所著。于是就不可思议地迷恋上了雪小禅,这几天抽一切可抽的时间来看这本书,在晚饭后暴走的时候,还和我的朋友们谈起雪小禅的《白球鞋》,我们三个人就我们当时穿第一双白球鞋的感受又说又笑,还说现在穿再好的鞋也穿不出那时的激动与幸福,雪小禅的文字让我们的暴走也在瞬间幸福起来。

  这几天一直沉浸在雪小禅的文字里,享受着人生那散淡的幸福,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雪小禅从农村走入城市,写出那么多怀旧的美文,我一直就生活在农村,对雪小禅唯美的回忆司空见惯,麻木了,没了灵感,没了那些空灵妖娆的文字。从雪小禅的文字里,我才发现自己一直过着很多城市人渴望的生活,才意识到自己也活在幸福之中,这些美丽的文字悄无声息地滋润着我干枯的灵魂,让我看到生活中那么多美好的东西。

  滚滚红尘,每个人都是匆匆的过客,喜欢文字的人注定要忍受孤独与寂寞。但也只有文字,才能给她们真正的心灵安慰,雪小禅的文字里有太多自己生活的影子,比如在家散头,赤脚,只不过雪小禅赤脚踩在家里干净考究的木地板上,我有时披头散发,赤脚从屋里跑到院子里,或赤脚站在大门外,会引来邻人不解的目光(不会是又在家挨打了吧),有时去村外锻炼,赤脚走干净的水泥路,提着两只鞋子,对别人投来不解的目光毫不理会,也会心血来潮赤脚走土路,小心翼翼,唯恐被什么东西扎了脚。

  今天和百合骑车子带孩子去赶庙会看唱戏,走到岭上,看着刚被春雪滋润过的墨绿的麦苗,看着路边还没发芽的杨树,树上大大的鸟窝,水泥路上一群群赶庙会的乡亲,我们骑着车子穿行在山水画中,我忽然对百合说:“也许咱现在的日子好多人羡慕呢,咱除了缺钱,其他还真不缺啥。”百合大笑:“是啊,心情好比啥都强。”我们两个骑着车子,车子后面的孩子笑成快乐的春风,心里的冰一点点在这春风中消融。忽然就想到雪小禅的《种春风》,我们是卑微的,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但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也会让我们活出自己的尊严和幸福,想到生活也不容易的百合让两岁的儿子给街上的那个残疾人送五元钱的事情,真的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

  多少年了,读书对我是一种需要,可很少再有青春时迷恋琼瑶和三毛的狂热,因为早被生活的琐碎和无奈磨去了激情和棱角。在我人到四十的时候,会因为偶得雪小禅的《她依旧》,而迷恋上雪小禅,我在早上锻炼时几次对朋友提到“你们不知道,读那些文字真是一种幸福,那些文字里满是咱们岁月的痕迹,那经历、那心情咱全都有过。”

  《她依旧》里没有大起大落、大悲大喜,全是生活琐碎,因为雪小禅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才把常人平淡的.生活写的如诗如画《优雅的老去》《情调这个东西》都让人看了如醐醍灌顶,瞬间明白人应该怎样活着,怎样去获得幸福。

  这几天过得幸福,全是雪小禅的《她依旧》的功劳。迷恋雪小禅,她让我明白了喜欢文字的女人应该怎样生活,其实生活是最好的灵感之源,没有了真实的生活和感受,再娇媚的文字也没有生命和穿射力。想到了毕淑敏的《提醒幸福》,我就迷恋雪小禅,因为迷恋也是一种幸福。

  恋上雪小禅,虽没时间没条件博览群书,但至少要爱好读书,虽没雪小禅空灵妖娆的文笔,但一定要勤奋,笔耕不辍,热爱自己的生活,活出自己的率真和个性。最后拿雪小禅的话自勉: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都将是好光阴,即使悲喜交集,我亦会珍惜。

雪小禅散文选 篇六

  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此话一点都不假。

  最近迷上了雪小禅,用了几天的时间接连读了她好几本散文集,越看越喜欢,虽然,雪小禅算得上现在的畅销作家,更是知名杂志《读者》百名签约作家之一,多次获读者最喜爱作家称号,但我最早看她东西的时候,是好多年前,在杂志上从发现雪小禅这个名字起,就偏执爱上,同样的还有莫小米、叶倾城。那时看到的多是零零散散的,篇幅都不长,感觉空灵雅致,一见倾心。

  介绍朋友看雪小禅,也都是些爱好文学之人,性情使然,读后交流各自读后感,有说雪小禅的东西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有说明显感觉不适合有点阅历的人阅读,当然,无一例外交口称赞其文字优美华丽,别有一番风格。不过,小说我没读过,我阅读得都是散文,尤爱她的《读城记》,每一个城市在她笔下栩栩如生,揉进了历史、人文、个人情感,唐诗宋词信手拈来,或用原句,或略微改动,读来有血有肉,生动细腻,记得几年前流行网络作家安妮宝贝也写过许多城市,却没雪小禅写得如此水灵灵,令人记忆深刻。还有描写颜色、植物、戏曲的,同样让人耳目一新。

  雪小禅很崇拜张爱玲,文字风格有些时候甚至刻意地模仿张,以我愚见,相比较而言,张爱玲笔力老道,作品整体稍感压抑,但是很厚重,亦很大气,充满着人世的沧桑与凄凉,比如《倾城之恋》,一场爱情要靠一座城市的沦陷来成就,人生的况味莫过于此吧!这个郁郁而终的传奇女人被誉为旷世才女实至名归。因为,所谓的经典,必须经得起时间的推敲,历史的检验,可惜,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下物欲横流,文学也好,艺术也罢,基本成了易碎品。

  现代人是金鱼,只有几秒的记忆。遇上雪小禅,并记住她,也是尘世间的一种缘,她是典型的小资情怀,我和她同属处女座,星象学说这个星座的人都追求完美,许是这样吧!所以,她的散文唯美、玲珑,仿佛盈盈可握的一件件制作精美的银器,值得浪漫情调的人把玩。例如,“用文字腌制时间,煮字疗饥,过鲜衣怒马的生活,享受银碗里盛雪的闲情??”

  爱情是雪氏永恒的主题,固执地以为,只有,也只有女人,能把语言文字驾驭的这般绚烂多彩,一个个看似平常的方块字,经她的手随意地组合、揉捏,就变得摇曳生姿,如诗如画。并非对雪小禅推崇备至,忽然有一个想法,如果用她的名字阐释其作品,我认为“雪”和“小”,她是做到了,可是“禅意”不足,小我中见大我,紧紧契合时代的脉搏,做社会的痛感神经,才是文学作品流芳百世的不二法则。

  雪小禅即便成不了经典,那又如何?并不影响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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