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证明书【推荐6篇】
病情证明书 篇一
尊敬的XXX医院:
我是XXX,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我是患有XXXX疾病的患者,现在需要您出具一份病情证明书,以便我能够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我于年月日因XXXXX症状到贵院就诊,在主治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和治疗。经过综合分析和专家会诊,我被确诊为XXXX疾病。根据医生的建议,我已经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并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了定期的复查。
我的病情非常严重,导致了许多不良后果。这种疾病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我经常感到疲倦乏力,无法集中精力,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同时,我还经常出现头晕、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质量。此外,我还需要经常服用药物来控制病情,以及定期进行复查和治疗。
根据我的病情,我需要您出具一份病情证明书,以便我能够向相关部门申请相关的待遇和补贴。这份病情证明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我的基本信息、疾病的诊断结果、病情的严重程度、对我的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治疗和复查的情况等。
我希望贵院能够尽快出具这份病情证明书,以便我能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我对贵院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非常满意,相信您会为我提供一份准确、详细的病情证明书。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敬礼
XXX
病情证明书 篇二
尊敬的XXX医院:
我是XXX,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我是患有XXXX疾病的患者,现在需要您出具一份病情证明书,以便我能够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我于年月日开始出现XXXXX症状,并且在当天前往贵院就诊。经过医生的检查和诊断,我被确诊为XXXX疾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康复,我的病情得到了显著的改善。现在我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没有再出现明显的症状。
在治疗过程中,贵院的医生给予了我专业的指导和治疗,使我能够有效地控制病情并且恢复健康。我非常感谢贵院医生的辛勤工作和专业精神。
根据我的病情,我需要您出具一份病情证明书,以便我能够向相关部门申请相关的待遇和补贴。这份病情证明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我的基本信息、疾病的诊断结果、治疗和康复的情况等。
我希望贵院能够尽快出具这份病情证明书,以便我能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我对贵院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非常满意,相信您会为我提供一份准确、详细的病情证明书。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敬礼
XXX
病情证明书 篇三
兹证明病人_______,男,41岁,因患急性阑尾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住院。经立即施行手术和十天治疗后,现已痊愈,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院。建议在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再上班工作。
主治医生: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病情证明书 篇四
患者: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____岁
经我院_____________科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
XX医院
20xx年X月XX日
病情证明书 篇五
兹有患者姓名、性别位: ,现诊断为: 。该患者在我院进行过一段时期(XXX年10月—XXX年4月)的.治疗,治疗效果不明显,病情反复复发,现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特此证明!
xx医院
xx年x月x日
病情证明书 篇六
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8、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9、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10、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
11、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