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精彩6篇】
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 篇一: 法律与人权的关系探讨
摘要:本文通过对法律与人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旨在阐明法律如何保障人权的实现。文章首先介绍了法律与人权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接着分析了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作用。最后,通过案例分析,展示了法律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应用与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法律,人权,保障,案例分析,改进措施
一、引言
人权是人类共同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管理工具,有着保障人权的重要职责。本文将探讨法律与人权之间的关系,旨在揭示法律如何保障人权的实现。
二、法律与人权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等。而人权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法律与人权在本质上是相辅相成的,法律的存在和实施为人权的行使提供了保障。
三、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作用
法律通过规范和约束行为,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首先,法律明确了人权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其次,法律规定了人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确保其在社会秩序中的平衡。最后,法律提供了维权渠道和司法救济机制,保障人权的实现。
四、案例分析:法律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应用与不足之处
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应用与不足之处。一方面,法律的存在和实施确实保障了人权的实现,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法律通过明确罪责和量刑标准,保护了被害人的权益。另一方面,法律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不足,例如在环境保护方面,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人权受到侵害。
五、改进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的实现,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首先,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确保法律能够真正发挥保障人权的作用。其次,提高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效率,保证人权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和公正判决。最后,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升公众对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认知和理解。
六、结论
本文通过对法律与人权的关系进行探讨,阐明了法律如何保障人权的实现。通过案例分析,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应用与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只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的执行和监督,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的实现。
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 篇二: 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与挑战
摘要:本文以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与挑战为课题,通过梳理国际人权法的相关内容和中国在人权领域的现状,分析了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情况及面临的挑战。文章指出,中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国际人权法的义务,但仍面临着实施不力和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更好实施。
关键词:国际人权法,中国,实施,挑战,改进措施
一、引言
国际人权法是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重要法律体系,对各国的人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已经批准了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并在国内立法中体现了一定的人权保护原则。本文将以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与挑战为课题,探讨中国在人权领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国际人权法的相关内容和中国的人权保护现状
国际人权法包括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等。中国已经批准了部分公约,并在国内立法中反映了一定的人权保护原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然而,中国在人权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言论自由受限、宗教信仰自由受到限制等。
三、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情况
中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国际人权法的义务。例如,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人权的基本内容和范围。同时,中国参与了一些国际人权机制,接受了国际人权监督。然而,中国在实施国际人权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导致人权保护不到位;一些人权案件的处理存在不公正现象等。
四、国际人权法在中国面临的挑战
国际人权法在中国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中国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文化与国际人权法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实施过程中的适应和转化困难。其次,中国在人权领域的现状与国际社会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国际人权法的实施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国际人权法的实施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而中国在这方面还存在不足。
五、改进措施
为了促进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更好实施,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首先,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逐步完善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法的衔接和适应。其次,提高人权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效率,确保国际人权法的有效实施。最后,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升公众对国际人权法的认知和理解。
六、结论
本文通过梳理国际人权法的相关内容和中国在人权领域的现状,分析了国际人权法在中国的实施情况及面临的挑战。中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国际人权法的义务,但仍面临着实施不力和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实施国际人权法,我们需要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提高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效率,并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升公众对国际人权法的认知和理解。
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 篇三
一、调查目的:
通过社会调查,使学生更加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从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调查要求:
1、调查主体:最好以个人为单位单独进行;或者几人为一组进行,但每人要从不同角度采写报告。
2、调查范围:要具体、明确,不能太大而笼统概之或泛泛而谈。
4、调查报告材料要求:
(1)应以直接材料为主,即通过亲身实践、调查采访所获取的第一手材料。
(2)社会调查原始材料及各种记录力求清晰、完整、翔实,具有一定的针
对性和现实意义。如果在审查中缺少原始材料,则不给予社会调查的学分。
5、调查方法:
(1)在某个单位的亲身实践
(3)设计调查问卷
(4)通过其他相关渠道获得信息。
6、调查的方式: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对所有对象进行的调查。
非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只选取部分样本对象进行调查。
有三种: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
7、调查报告的字数字。
三、报告写作格式
调查报告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
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地区、对象)××问题的调查报告”,例如“关于济南市居民中婚外同居问题的调查报告”
2、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数据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3、写作要求
调查报告的主体部分要有充分的调查的事实,数据材料等. 调查报告的结尾部分要有对策与建议等;
四、成绩评定
评定成绩时既要考虑调查报告的文体特点是否得到体现,表述的逻辑、语言情况怎样,也要看报告内容的分量和深浅,要把内容和形式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调查报告的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种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及格:
(1)观点有明显错误
(2)不符合调查报告写作要求 (3)论据不足,写作空泛
(4)表达不清,结构散乱;或者语言甚为不通 (5)严禁抄袭 (6)字数不足20xx
2、经审查不及格者,应在毕业作业前补做,经重新审查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 篇四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
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
(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
(二)“说明责任”分配
(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
(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
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
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
(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
第二阶段, 20xx年4月1日以后至 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 《xxx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就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也存在着学历上的分类与立法上的分类的分歧,以至于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使用比较广泛地有以下几种类型:
1、欧洲大部分国家将医疗行为责任归入专家责任体系。专家责任的核心要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专家责任基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技术性被赋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专家只负过程义务,而不负结果义务。
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说明责任”分配法则。在事实说明自己法则之下,原告无须对被告的过失行为举出直接证据,仅需依据情况证据,基于普通常识判断,即可推论被告过失存在及被告行为与原告之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令被告负责。
3、在日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中,司法实务中经常引用“过失大概推定”原则作为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
4、德国的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表见证明”理论来分配举证责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以及外国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相关问题的建议。你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不同根据下我国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现阶段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
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以期待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本文多采用调查法对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做了初步的了解和学习,利用文献研究法对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研究,大量掌握相关知识,为提出完善建议提供了知识基础。
六、本课题的进度安排
1、第1周(20xx年2月24日—2月28日)开题答辩并完成开题报告。
2、第2—12周(20xx年3月3日—5月16日)完成论文一稿,并于20xx年4月25日(第九教学周)前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
3、第13周(20xx年5月19日—5月25日)完成论文二稿。
4、第14周(20xx年5月26日—6月1日)完成论文三稿。
5、第15周(20xx年6月2日—6月8日)论文定稿。
6、第16周(20xx年6月9日—6月13日)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
七、参考文献
1、陈聪富:《美国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研究》,载朱柏松等:《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xx 年。
2、陈刚:《证明责任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3、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
4、强美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年。
5、德〕莱奥·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以德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撰写》,庄敬华译
6、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的成功与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xx 年
7、彭秋红:《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研究》,山东大学 20xx 年硕士学位论文。
8、代全喜:《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上海交通大学 20xx 年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 篇五
论文题目
浅析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
本课题研究的现状、意义,拟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研究方法和步骤、预期结果:
论文主要内容(提纲):
一、 证据规则的语义界定
二、 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及完善
三、 国外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规则
四、 确立我国刑事证据规则
五、 研究和建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及意义
六、 结论
进度安排:
一、第1-3周(3月5日——3月25日)撰写选题报告
二、第4——6周(3月26日——4月13日)撰写开题报告
三、第7——10周(4月14日——5月11日)论文初稿写作
四、第11——13周(5月12日——6月2日)修改初稿,完成二稿
五、第14——15周(6月3日——6月16日),论文答辩
参考资料:
[1]笔者曾提出如果实行控辩举证制度,应从技术上向当事人主义学习。详见《特色与问题——关于刑事庭审方式的对话》,《现代法学》1996年第4期。
[2]见林顿编著《世纪审判》,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第99页。
[3](美)乔恩·R·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64页。
[4]见《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第1001条至1004条,卞建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2月中文版,第130页。
[5](美)乔恩·R·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66页。
法学课题设计论证报告范文 篇六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xxx,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xxx、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