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精彩6篇)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良好的管理制度是企业顺利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基石。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和实施这些制度。

首先,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确保企业内部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损失。通过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企业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责任,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进行。管理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此外,管理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其次,建立和实施生产企业管理制度需要一系列的步骤和措施。首先,企业需要明确制定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应该与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长期发展战略相一致。其次,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这些制度应该包括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工作流程和标准,以及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最后,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和环境的变化。定期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在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需要重视员工的参与和培训。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他们的积极参与和合作是管理制度实施的关键。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能力。其次,企业应该注重信息的共享和沟通。良好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内外部的良性互动,促进团队的协作和合作。最后,企业应该注重激励和奖励机制的建立。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损失,规范经营行为,遵守法律法规,降低风险和纠纷。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参与和培训,注重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建立适当的激励和奖励机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和实施生产企业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的目标和原则。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目标和原则。例如,企业可以设定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品质量等目标。同时,企业还应该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确保管理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建立和实施生产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完善的制度和规章制度。企业应该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同时,企业还应该明确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确保员工的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此外,企业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在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他们的积极参与和合作是管理制度实施的关键。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能力。其次,企业应该注重信息的共享和沟通。良好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内外部的良性互动,促进团队的协作和合作。最后,企业应该注重激励和奖励机制的建立。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原则,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同时,企业应该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建立适当的激励和奖励机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篇三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篇四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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