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通用6篇)
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
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建立的一套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的制度。在我国,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本文将从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四个方面介绍我国的药品管理制度。
首先,药品生产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生产许可、GMP认证和质量监控等方面。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药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GMP认证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要求。此外,药品生产企业还需要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其次,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许可、GSP认证和追溯体系等方面。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药品的经营活动,并且需要定期进行GSP认证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规范要求。此外,药品流通企业还需要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对药品的流向进行追踪,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
再次,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药品零售许可、处方药管理和网络销售等方面。药店必须取得药品零售许可证才能进行药品的销售活动,并且处方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此外,网络销售药品也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同时需要建立网络销售监管平台,对网络销售行为进行监管。
最后,药品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药品处方和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医生在开具药品处方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此外,药品信息管理也十分重要,包括药品说明书、药品标签和药品广告等方面,需要明确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和禁忌等信息,以便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综上所述,我国的药品管理制度涵盖了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的方方面面,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未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
药品管理制度 篇二
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建立的一套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的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本文将从药品管理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目前,我国的药品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建立,涵盖了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等方面。通过药品生产许可、GMP认证、药品经营许可、GSP认证、药品零售许可等一系列措施,对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进行了规范和监管。此外,药品处方和药品信息管理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
然而,我国的药品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一些不合规定的行为,如生产假药、流通假药等,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了一定风险。其次,药品销售环节存在一些乱象,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给患者权益造成了一定损害。此外,药品处方和药品信息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药品处方不规范、药品广告不真实等,给患者用药带来了一定困扰。
为了改进药品管理制度,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大监管力度,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进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其次,加强药品质量监控,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来源可追溯。此外,加强药品信息管理,提高药品说明书和药品广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对药品处方的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我国的药品管理制度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监控和改进药品信息管理等措施,我们可以进一步改进药品管理制度,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
药品管理制度 篇三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品管理制度 篇四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依据:
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四、内容: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三是企业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公司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公司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