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精选6篇】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篇一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团总支的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选举方案。
一、选举范围和对象
本次选举范围为全体团员,选举对象为单位团总支委员。
二、选举程序和方式
1. 提名阶段:团员可自荐或由他人提名。提名人应具备团员身份,提名人数不限。提名人须向选举组织委员会提交提名书,书面提名应包含被提名人的姓名、个人简介、意向和承诺。
2. 推荐阶段:经过初步筛选后,选举组织委员会将被提名人的个人资料和提名书呈报给全体团员,团员可根据个人了解和认识,向选举组织委员会推荐合适的候选人。每位团员最多推荐3位候选人,推荐需填写推荐表并签字。
3. 筛选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根据推荐表的内容和被提名人的个人资料,综合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筛选出不超过3倍于拟选名额的候选人后,将进入投票阶段。
4. 投票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候选人名单、个人资料以及投票方式和时间通知全体团员。团员可通过网络、邮寄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投票结果由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公布。
5. 验票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对投票结果进行核实和统计,并进行公示。如有必要,选举组织委员会将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或答辩,以进一步了解其能力和意愿。
6. 确定当选人:根据投票结果和候选人的素质、能力和意愿,选举组织委员会将确定当选人,并公布结果。
三、选举组织委员会的成立和职责
选举组织委员会由团委书记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由团委会议决定。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四、选举宣传和候选人公示
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制作选举宣传材料,向全体团员宣传候选人的个人情况和工作意愿。候选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团员可提出异议。
五、选举结果的公示和执行
选举结果将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示,并报单位团委备案。当选的团总支委员将履行相应职责,选举组织委员会将协助团总支委员进行工作交接和培训。
六、选举违规处理
如发现选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选举组织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其候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为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希望通过此方案,能够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和公平,选出具备优秀素质和能力的团总支委员,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篇二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单位团总支的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选举方案。
一、选举范围和对象
本次选举范围为全体团员,选举对象为单位团总支委员。
二、选举程序和方式
1. 提名阶段:团员可自荐或由他人提名。提名人数不限,提名人须向选举组织委员会提交提名书,提名书应包含被提名人的姓名、个人简介、意向和承诺。
2. 推荐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被提名人的个人资料和提名书呈报给全体团员,团员根据个人了解和认识,推荐合适的候选人。每位团员最多推荐3位候选人,推荐需填写推荐表并签字。
3. 筛选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根据推荐表的内容和被提名人的个人资料,综合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筛选出不超过3倍于拟选名额的候选人后,将进入投票阶段。
4. 投票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候选人名单、个人资料以及投票方式和时间通知全体团员。团员可通过网络、邮寄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投票结果由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统计和公布。
5. 验票阶段:选举组织委员会将对投票结果进行核实和统计,并进行公示。如有必要,选举组织委员会将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或答辩,以进一步了解其能力和意愿。
6. 确定当选人:根据投票结果和候选人的素质、能力和意愿,选举组织委员会将确定当选人,并公布结果。
三、选举组织委员会的成立和职责
选举组织委员会由团委书记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由团委会议决定。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四、选举宣传和候选人公示
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制作选举宣传材料,向全体团员宣传候选人的个人情况和工作意愿。候选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团员可提出异议。
五、选举结果的公示和执行
选举结果将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示,并报单位团委备案。当选的团总支委员将履行相应职责,选举组织委员会将协助团总支委员进行工作交接和培训。
六、选举违规处理
如发现选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选举组织委员会将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其候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为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希望通过此方案的实施,能够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和公平,选出优秀的团总支委员,为单位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居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提高社区组织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强化社区功能,为加强社区建设、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选举准备阶段(7月11日至7月27日)
1、由当届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7-11人的社区选举委员会。
2、由当届居民小组长主持,在社区选举委员会的监督下召开居民小组会投票或举手表决,每个居民小组推荐2-3名代表,居民代表人数不少于50人。
3、社区选举委员会根据镇的实施方案,征求居民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的选举工作方案,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4、采取会议、培训、标语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文件规定。
(二)选民登记阶段(7月28日至8月10日)
1、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办法(直接选举)和投票选举日期,即8月28日。
2、选民登记工作开展前(8月3日)要将选民登记的起始时间和地点予以公告。
3、依照《规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选民自愿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不得低于总数的40%,时间为8月4日至8月7日。
4、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所有登记的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确定后的选民名单于8月8日前张榜公布,并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三)候选人的产生及投票选举阶段(8月11日至8月28日)
1、召开社区选举委员会会议,根据《规程》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讨论决定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新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以20**年8月28日为准),可优先提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现任干部为候选人,鼓励并支持其连选连任,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积极参选,到社区任职。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4日。
2、候选人的产生主要采取社区党组织提名或居民小组会议提名等方式,填写候选人提名票,递交社区选举委员会,时间为8月14日至8月17日。
3、确定正式候选人。根据确定的候选人的条件,社区选举委员会对被提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步的候选意见,然后展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说明,经会议充分讨论后,采取投票方式民主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时间为8月18日至8月23日,确定正式候选人后要在8月25日前在社区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4、投票选举。根据社区实际,设社区办公楼主投票会场和若干分会场,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及时上报选举结果报告单,时间为8月28日前。
(四)建章立制总结阶段(8月29日至9月10日)
1、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产生后,应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同时确定任期目标,明确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社区要及时归档好相关选举资料,形成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以便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居民换届选举,是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积极争取上级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党组织书记任组长,为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篇四
一、前期准
备
1、调查摸底。摸底村(社区)团员团干部团组织数量,形成花名册。
2.成立机构。成立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领导小组。
3.团组织设置。根据团员总人数,按规定设置团支部(团总支、团委)。
4.宣传发动。利用微信、电话、村级宣传栏等开展团支部换届宣传活动。
二、酝酿提名
1.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自荐、团员青年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法,经团(总)支部委员会或团员大会酝酿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额需多于应选名额的20%。
2.上报第一次请示。村(社区)团组织向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呈报换届请示、选举办法(草案)。
3.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村(社区)团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乡镇(街道)团(工)委要会同乡镇派出所、纪检信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如由村(社区)“两委”班子兼任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可以以村(社区)“两委”资格审查材料为依据,不再另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察。对确定为村(社区)团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乡镇(街道)团(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力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如由村(社区)“两委”班子兼任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可以以村(社区)“两委”考察材料为依据,不再另行考察。
5.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村(社区)团组织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对反映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清楚,情况不实的要予以澄清,确有问题的,不宜作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6.候选人初步人选填写团组织换届承诺书。
7.上报第二次请示。向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呈报村(社区)团支部正式候选人的请示。
三、筹备会议
1.文字资料。上一届团支部工作报告、大会选举词等。
2.选举资料。制作选票、选举结果统计单等。
3.下发会议通知。村(社区)团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大会的候选人、团员发出通知,明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
4.布置会场。大会会场要庄严朴素,并做好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会议选举
1.工作人员清点到会团员人数,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团员人数,实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宣布团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听取上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包括通过选举办法(草案);监票、计票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等)
5.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的书记、副书记;
6.新当选团组织书记发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7.上报第三次请示。选举结果及时报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团(工)委批准,由乡镇(街道)团(工)委同意发文公布,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团县市区委备案。
五、总结收尾
1.做好换届后续工作。做好有关材料归档上报、新老委员工作交接、选举工作总结等工作。
2.加强工作指导。团县市区委、乡镇(街道)团(工)委两级指导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团组织班子会议,明确工作职责。
3.做好新上任村(社区)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团县市区委、乡镇(街道)团(工)委要有计划地对新上任的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
4.加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要以建设“五有支部”(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阵地、有档案)为目标全面加强村(社区)团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开展。
5.更新完善“智慧团建”系统。在村(社区)团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后一个月内,将团干部信息更新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篇五
一、根据《中国xxx章程》《中国xxx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总支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1名。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七、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单位团总支选举方案范文 篇六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我院团支部的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此选举制度。第二条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三条下列人员在团内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团员除外);(二) 在团内担任干部职务的党员或团内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除外);第四条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第五条各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第六条选举必须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二、团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一般包括:任期内支部工作的简况;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同时,还应将团支部改选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第八条认真酝酿委员和书记候选人。团的支部委员会由3组成。实行差额选举的,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30%。实行直接选举的,无候选人。第九条确定选举办法及准备选票。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采用差额选举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三、团支部换届选举采用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第十条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可采用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方法进行选举。其中,团员数量较少,并且便于集中的团支部采用直接选举。团员数量较多,并且不容易集中的团支部采用差额选举。四、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一条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第十二条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进行委员分工。五、选举大会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团员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其中,团员数量较少不设大会主席团的团支部,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或同级党支部或院团委主持。第十四条大会主席团是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名并经多数团员同意产生的。第十五条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六、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的组织程序
第十六条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其中,不设主席团的团支部由大会主持人员报告团员人数。(二)通过选举办法。(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提交大会通过。(四)意愿当选人表态发言。(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六)监票人检验票箱。(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