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工作方案(优质6篇)
督导组工作方案 篇一
督导组工作方案是指为了保证组织内部工作的高效进行而设立的一种工作机制。督导组通常由一组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他们负责监督、指导和评估工作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督导组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
首先,督导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督工作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评估工作绩效等。在监督工作执行情况方面,督导组要及时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于工作中的问题,督导组要积极协调各方面资源,协助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外,督导组还要根据工作的要求和目标,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为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其次,督导组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收集信息、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跟进执行。在制定工作计划阶段,督导组要明确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在收集信息阶段,督导组要广泛收集工作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和数据统计。在分析问题阶段,督导组要针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在提出建议阶段,督导组要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讨论。最后,在跟进执行阶段,督导组要对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效果的实现。
综上所述,督导组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两个方面。通过督导组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督导组工作方案 篇二
督导组工作方案是指为了保证组织内部工作的高效进行而设立的一种工作机制。督导组通常由一组经验丰富、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他们负责监督、指导和评估工作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督导组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首先,督导组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和质量的提高。通过监督、指导和评估,督导组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督导组还可以对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为工作的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其次,督导组的工作原则主要包括:客观公正、权威专业、合作共赢。客观公正是指督导组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工作的执行情况。权威专业是指督导组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评估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进建议。合作共赢是指督导组要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最后,为了实现工作目标和遵循工作原则,督导组需要具备一系列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这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敏锐的问题分析能力、主动的工作态度等。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督导组可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督导组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督导组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督导组工作方案 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教督团﹝20xx﹞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xx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xx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点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同时,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信息通畅,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3.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创建办要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督导组工作方案 篇四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和市委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7月份为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阶段,重点开展问题查找工作。为有效开展好第十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结合本组督导的区、市级相关部门和第一阶段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乐委发[20xx]8号文件、乐作风建设办[20xx]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执行力度、促进工作开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二、督导人员
按照组长统筹领导,督导组成员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全力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督导工作原则上由督导组组长带队开展,如有工作原因无法亲自督导,由督导组成员带领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联络员(成员)郭德钊负责与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督导组成员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人员付爱龙负责综合材料等文稿的撰写、收集、报送,编发督导组工作简报,完成督导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导方法
1.座谈明查。听取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的文件资料,抽查干部职工对规定动作的认知程度,内容以指导组《关于作风建设活动第一阶段督导组工作重点》为主;
2.实地暗访。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以普通群众的身份深入被督导单位的窗口(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切实察被督导单位的作风转变情况。
3.工作报告。建立作风建设督导活动周报告制度,每周由被督导单位向督导组报告本周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特色、亮点,由督导组及时向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媒体推荐报道。
4.意见反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与被督导单位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促进被督导单位整改落实。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指导组的要求,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去金口河区督导1次;整个活动阶段,去相关市级部门督导至少1次。
建议本周五选择几个市级部门进行督导,从点上掌握部分相关情况,以便准备汇报材料。
督导组工作方案 篇五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督导组工作方案 篇六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