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优质6篇】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篇一
西窗法雨是一本关于佛教思想的经典之作,本书内容丰富,深度解读了佛教的核心理念和修行方法。在读过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下面是我摘抄的一些读书笔记。
1. 修行的目的是超越痛苦:佛教教导我们,人生的本质是痛苦,而修行的目的就是要超越这种痛苦。佛陀认为,人们之所以痛苦,是因为对欲望的执着。只有放下欲望,追求内心的平静与清净,才能真正摆脱痛苦的束缚。
2. 觉知是修行的关键:觉知是佛教修行的核心。通过觉知,我们能够观察自己的思想、感受和行为,从而认识到它们的短暂和无常。觉知让我们意识到一切都是流转不定的,从而减少执着和執念。
3. 禅修是提升觉知能力的方法:禅修是佛教修行中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专注于呼吸或其他对象,我们可以培养觉知的能力。禅修帮助我们学会集中注意力,减少杂念,从而更好地觉知内心的体验。
4. 慈悲是佛教的核心价值观:佛陀教导我们要培养慈悲心,对一切众生都怀有无条件的爱和关怀。慈悲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摆脱自私和恶意,也能够给予他人力量和温暖。
5. 无我是理解人生的关键:佛教强调无我观念,认为一切现象都是无常和无我的。通过观察自己和他人,我们可以认识到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固定的实体。这种认知帮助我们减少自我中心,从而更好地理解人生的真相。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对佛教的理念和修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本书启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让我明白了追求内心的平静和慈悲心的重要性。我会将这些理念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不断修行,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篇二
在读完《西窗法雨》后,我深受启发,下面是我摘抄的一些读书笔记,分享给大家。
1. 生活即修行:佛陀教导我们,修行不仅仅是在寺庙里默默闭目冥想,生活本身就是修行的过程。我们可以通过日常的生活中,培养觉知和慈悲心,学会面对困境和痛苦。
2. 心态决定一切:佛教认为,人们的快乐和痛苦主要来自于内心的态度。如果我们能够培养积极的心态,接受一切现象,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好地面对各种挑战,从而获得真正的快乐。
3. 欲望是痛苦的根源:佛陀教导我们,欲望是人们痛苦的根源。只有减少对物质和感官的执着,我们才能够超越痛苦,追求内心的平静与自由。
4. 觉知是提升自我意识的方法:觉知是佛教修行的核心概念,通过觉知,我们能够观察自己的思想、感受和行为,从而认识到它们的短暂和无常。觉知帮助我们减少执着和執念,从而更好地面对人生的起伏。
5. 慈悲是修行的动力:佛陀教导我们要培养慈悲心,对一切众生都怀有无条件的爱和关怀。慈悲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摆脱自私和恶意,也能够给予他人力量和温暖。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对佛教的思想和修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本书让我认识到生活本身就是修行的过程,只要我们能够培养觉知和慈悲心,就能够找到真正的快乐和平静。我将把这些读书笔记应用到我的生活中,不断修行,追求内心的平静与自由。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篇三
《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网上赞赏《西窗法雨》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个人十分赞同,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读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前段时间刚讨论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题目为法上“法”。第一个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个“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当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发生冲突时,安提戈涅说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样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之所以选择服从后一个“法”,是因为世俗的法律有缺陷,这是不可否认亦是无法避免的,毕竟法律是人制定的,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法律的缺陷还在于,遇到特殊情况时无法随机调整,灵活处置。而作为法上“法”的更高法则,指得就是宗教法律吗?我看不然。事实上,它和世俗法律一样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那法上法会是人的智慧吗?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我觉得高于国家法律的更高的原则,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正义基础上的判断,不是常说“公道自在人心”吗?就像安提戈涅一样,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随笔题为《死刑的存废》,说的正是社会上激烈讨论的问题。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我以前一直是墙头草,觉得两方都有道理,但看了《西窗法雨》及潘军的《死刑报告》后,我坚定地站到了废除死刑这一立场上。
在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认为这很公平。说到底,这只是以血还血的等害报复观念。换种说法,既然他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将如何定位?严格意义来讲,他们也是杀人犯,那么他们是否也要被杀掉呢?如此说来,何时才是结束的时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应该被剥夺,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
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剥夺罪犯性命的死刑显然违反了刑法的本质。人死了又如何重新做人?
如果说伤害别人的生命是非法的,那么代表国家代表法律的剥夺人命便是合法的吗?也许有人要说,每一个死刑的判定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是正义的。难道程序正义便代表着结果正义吗?看看自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就有的死刑错案吧,面对那么多无辜在死刑中丧命的亡魂,你还能说出正义二字吗?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篇四
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是一本“普法”性质的法学随笔文集,书中所收录的文章大多来自于刘星以“一正”为笔名在南方周末的专栏。由于原本是为报纸专栏所写,因此每篇文章皆短小精悍、妙趣横生。“西窗法雨”说的是西方的法律,同时刘星教授还开了一个“古律寻义”的专栏,专门讲我们国家古代的法律,《古律寻义》也已结集出版,收入了法窗夜话系列。
刘星在什么时间开始在南方周末开始写“西窗法雨”的专栏,我没有找到确切的时间点。不过大体应当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九五、九六年的样子。当时虽然依法治国的口号喊了十几年,但是大众的观念还被桎梏在人治的樊笼之中。这场“法雨”来的很是时候,绝对算得上是“好雨知时节”了。其时尚少有通过法律故事宣扬法律观念的文章,其法学随笔的形式和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心打造的内容,宛如一缕凉爽的清风,令人耳目一新。加上南方周末的影响力,很快便成为南方周末的名牌专栏。
现在法学随笔类的文集已经初具规模,成系列的如中国法制出版社的“法窗夜话”系列、“法迹寻踪”系列、法律出版社的“法学学术随笔”系列等,报纸期刊如山东人民出版社的《法学家茶座》、法制日报的周末专刊等,作者的阵容也日益壮大,朱苏力、梁治平、冯象、刘星、舒国滢、林来梵、谢晖、柯岚等均有类似著作面世。刘星可以算是其中的先行者和拓荒者之一了。
用西方经典的“法律故事”阐释法理,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作者通过一个法律故事开篇,而后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引入一个“法律理论”。最后阐述该“法理”对中国当下的现实意义和作者的思考。说的是“别人”的故事,讲的是自己的“法理”。
普法类的文章,原本是法学“大家”所不屑为之的。实际上,真正写好一篇读来有趣、读后余香的普法文章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小故事里体现大智慧,用通俗化的语言阐释晦涩的法理,还真不是随便谁都能写的来的。作者从普罗大众的视角,生动的讲述了七十余个法律故事,既有百姓耳熟能详的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案,也有后来成为美国宪政历程里程碑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还有轰动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等。故事背后的法理涉及到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程序正义等普遍的法律理论,也涉及到刑事、民事、行政各部门法的一些法理。 作者并不是简单的通过故事介绍西方的法理,作者的一些观点,经过了作者长时间的思索和考虑,其观点对我们很有启发。比如作者通过法治的假设前提一文,说明了人性善还是人性恶的争论,完全可以先抛置一旁。既然我们认可法治是好的,那么我们为什么非要争执这些虽然理论上显得重要,而实际上无关大体的问题呢?当然,有一些问题的答案可能永远会有争论,也不是谁有能力回答的,比如法律与宗教的关系、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死刑的存废等问题。作者提醒我们,不要让学术上纠缠不清的问题使我们疏离现实。作者也并没有给出每一个问题的答案,而是通过“留白”的方式,对我们提出了问题,并给我们留下来一个思考的空间。
一篇流传甚广的法学随笔,虽然只有区区一千余字,但是其影响的范围之深远,有时远大于图书馆里观点重复无人问津的所谓法学学术专著。虽然这本书里的文章有许多距今已有快十年的时间了,但是重温此书,我还是从中感受到了作者的睿智,感受到了作者的赤子之心。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篇五
在法治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和维权热情的空前高涨,愈发凸现了当今中国“法律饥渴”的现状。“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用这首诗来形容刘星先生的《西窗法语》,再贴切也不过了。刘星先生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法学素养为国人开了一扇西窗,用思绪和笔尖牵出一道道细雨,寂静无声地下着———“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 “苏格拉底的慎重”是西窗的第一场法雨,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他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和权威性的认可,并将其对法律的自觉认同通过自己的行动表现出来。这就是对法律的信仰!刘星先生向我们昭示:慎重对待法律,哪怕是认为不公正的法律。而这种慎重又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必须深入人心,才能得到尊重和遵守。民众是法治的主体和真正的动力,要想实现以法治国,就必须培养这种法律的信仰。《西窗法雨》中的大部分文章都以此宗旨展开:从“法治的假设前提”到“天生的、永恒的权利”,再到“法律的平等、公正”,直到“民众中的法”,无不是强调法律信仰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西方的法治建设,自古希腊罗马以来直至现代,之所以得以延承,源于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与之对比,中国法治进程之所以艰难曲折,最最根本的原因是培养形成法律信仰的艰巨性。我们按照现代法理和法典所建立起来的法制体系在实践中时常被虚置、规避、同质和滥用;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然而社会生活中的盗版、盗印现象却屡禁不止;日常生活中,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遵守交通红绿灯的民众寥寥无几;尽管我们强调法律至上,而老百姓却还是对“上访”情有独钟;有些时候,我们按照现代的法治观念和制度设计的结果,却给民众带来“秋菊式的困惑”。通过对中国社会现象的观察、反思,刘星先生甚至还忧虑地发现:连央视最受欢迎的《今日说法》节目,在某种程度上也忽略了民众说法的参与,而一味是专家说法。这样容易导致“居高临下、忘却民主”,形成少数专家的话语权,难以做到“送法入心”,更不利于法律信仰的形成。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但法在我国大多数人的心中还是一个可有可无或事不关己的范畴,法律在许多方面被当作“嘲笑的对象”,这在法治化的推进中是极其危险的。可见,在中国,法律信仰的树立不啻是一个新的思想上的万里长征。 现今,没有任何一个词的使用频率超过法治,也没有任何一个概念能够像法律这样可以触动每个人的神经,法学也已成为当下的显学。但一个简单的追问也许就让我们疑惑:法在哪里?于是我们就想:是在法典中?在书中?还是在法学家的口中?从《西窗法雨》中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身边、日常的故事隐藏着法律理论的潜流,法就在我们生活之中。西窗中的许多小故事通过一些“琐事”反映了法律的现实存在和深邃的法律理论。“政府旁边的法院”告诉我们法院的独立和法律公正的保障;“女人和男人一样”反映了法律发展的过程和平等的理念;“结婚前的考验期”,“再婚的等待期”也表明了法律对生活的回应与复制所以刘星先生认为“法律理论最终可能正是人们对实践的姿态表达”。其实,从我们出生(甚至出生前)起,无论是否意识到,我们每天都在和法律打交道———买一支笔,签一份合约,申请资格,婚丧嫁娶,如此等等,都在实践着法律。正是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一言一行印证、影响、改变着法律,才使法律得以不断地更新、发展。法律是在人类的历史中逐案发展的,是一个“发现问题、形成原则和巩固体系三者间的循环”。法律就在日常生活中,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分辨,要“为权利而斗争”。“孙志刚事件”、“宝马彩票案”无一不直接影响、改变了法治的进程。“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这样法律才能进步,法治才可实现。
法律只有恒久的问题,没有终结的答案———这是我看完《西窗法雨》后最大的体会。“苏格拉底的慎重”要求人们慎重地对待法律(哪怕是认为不正当的法律),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又鼓励人们去辨别“恶法非法”,然后再去“善良违法”。问题在于:当现实的法律摆在我们面前,而又隐隐约约感觉其有些不妥时,我们到底如何是好?法律能够体现正义、保护人民的权利,法律也同样会成为专制的手段、暴政的工具。怎样才能使法律恒久地保持其正义性,使之远离恶法呢?法律最终是由人制定,由人来实践,人们会对法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我们共同的标准又在哪里?当我们毕其所学,试图来解答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时,我们却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的丰富多彩孕育了法律,发展了法律———法律正是在这种多样的、不统一的社会中才得以屹立不倒;也正是这些不断涌现的问题才使法律得以吐故纳新,魅力不减。法律的发展分秒必争,知识更新是永远不变的要求。如果一个资深的律师或法官满足现状,沉湎于过去的知识,他很快就会发现:简单的新的法律问题,也会让他手足无措。永恒的只是问题,而不是答案。但我们不必沮丧,刘星先生认为“法是使我们生活得更好”,把握生活每一天,把握法治足迹的每一个闪光点,不断地思索,不断地追求,我们就可以做到与法律共舞! 记得一位老师在课堂上讲过,“法律是禅,悟到多深是多深”,而《西窗法雨》正是引导我们不停、不断地去悟,去接近法律。期望刘星先生的“西窗”常开,“雨”一直下!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篇六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
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读《西窗法雨》有感。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平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平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政府旁边的法院"、讲"政府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中国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中国法治的过去、审视中国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中国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中国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中国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