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精选6篇】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 篇一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
尊敬的居民:
大家好!我是XX小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决定,决定自即日起,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停放私家车辆。特此通知,请广大业主和居民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理解大家都希望方便停车,但是由于工地施工需要,停车会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带来很大困扰,也会对施工安全产生潜在风险。因此,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决定禁止在工地区域内停车。希望广大业主和居民能够理解和支持。
其次,工地区域内停车不仅对施工人员的工作造成困扰,也会给小区的交通秩序带来不便。工地区域内停放私家车辆会造成道路拥堵,给其他车辆通行带来困难,同时也会影响小区居民的出行。为了保障小区交通的顺畅和居民的出行安全,我们决定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停放私家车辆。
最后,为了确保通知的有效执行,我们将加强巡逻力度,加强对工地区域内停放私家车辆的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有车辆违规停放,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拖车等。希望广大业主和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
在此,我们对广大业主和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
物业管理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 篇二
工地禁止停车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大家好!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保障业主的权益,根据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自即日起,工地内严禁停放私家车辆。特此通知,请广大业主和居民共同遵守。
首先,禁止工地停车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工地施工期间,停放私家车辆会占用施工作业区域,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带来困扰和不安全因素。保障施工人员的工作安全和顺利进行,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其次,工地停车不仅会影响施工人员的工作,也会对小区的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停放私家车辆会占用道路空间,导致交通拥堵,给其他车辆通行带来困难,也会给小区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为了保障小区交通的畅通和居民的出行安全,我们决定禁止工地内停放私家车辆。
最后,为了确保通知的有效执行,我们将加强巡逻力度,加强对工地内停放私家车辆的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有车辆违规停放,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拖车等。希望广大业主和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安全。
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和居民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小区环境!
物业管理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 篇三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五四大街、西关大街、通海路、海晏路、桃李路。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西宁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西宁市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19日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 篇五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xx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民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
、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民勤县公安局
年10月23日
工地不能停车的通知范文 篇六
为了维护家属区内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现象,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给全体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院保卫处、后勤产业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种机动车禁止进入家属院区内(公务车、抢险、救灾、救护车辆除外),遇有特殊情况,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车辆方能进入,在家属区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家属区内禁止停放一切非机动车辆,各住户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存车手续,到指定地点停放。
3、家属区内的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废旧非机动车辆应由车主及时自行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家属区内,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车,每隔半年(1月底和6月底)将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后勤产业处
保卫处
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