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优质6篇)
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 篇一
标题:如何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以某公司为例
引言:
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是每个企业经营者都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某公司为例,探讨了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机制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1. 案例背景介绍:
某公司是一家中型制造企业,拥有一支庞大的员工队伍。然而,近期公司的产能和效益不断下滑,工作效率亟待提升。
2. 问题分析:
通过对公司进行调研和分析,发现以下问题导致员工工作效率低下:
- 缺乏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配;
- 员工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
- 缺乏激励机制,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3. 解决方案: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 设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配,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 强化内部沟通渠道,建立起高效的信息传递网络;
- 建立激励机制,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发工作积极性。
4. 实施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某公司的员工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
- 产能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提升;
- 员工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更加顺畅;
-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显著增强。
5. 结论:
通过以上实践,某公司成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这表明,合理的管理和激励机制对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企业经营者应该意识到,只有关注和解决员工工作效率问题,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 篇二
标题:如何改善客户体验:以某餐饮连锁店为例
引言:
提升客户体验是餐饮行业中的关键竞争因素之一。本文以某餐饮连锁店为例,探讨了如何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产品质量来改善客户体验。
1. 案例背景介绍:
某餐饮连锁店是一家知名的快餐品牌,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口碑。然而,近期客户投诉率升高,客户体验下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2. 问题分析:
通过对该餐饮连锁店进行调研和分析,发现以下问题导致客户体验不佳:
- 服务流程繁琐,等待时间长;
- 部分产品质量不稳定,口感和味道有差异;
- 员工态度不够友好和专业。
3. 解决方案:
为了改善客户体验,某餐饮连锁店采取了以下措施:
- 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客户等待时间;
- 强化产品质量控制,确保每份食品都具有一致的口感和味道;
- 培训员工,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4. 实施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某餐饮连锁店的客户体验得到了明显改善。具体表现在:
- 客户投诉率大幅下降,满意度提升;
- 顾客的平均消费金额有所增加;
- 员工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明显提高。
5. 结论:
通过以上实践,某餐饮连锁店成功改善了客户体验。这表明,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产品质量对于提升客户体验至关重要。餐饮业经营者应该认识到,只有不断关注和改善客户体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 篇三
(1)案例分析报告的基本结构
案例分析报告作为案例分析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学术性。一方面它是案例分析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必须反映案例分析的逻辑关系和分析结果;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学术体的正式书面文书,它又具有一定的规范格式要求和语言文字要求。这种格式的要求反映了案例分析的特点和逻辑分析线索;因此,案例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标题、摘要、关键词、案例概述、案例分析,其案例分析包括:背景理解、问题诊断与分析、对策与建议、结论。按照案例分析论文体的要求,其基本格式如下:
①标题
一般案例分析报告的标题可以沿用案例正文的标题,采取中性的写法,以案例正文中的组织名称作为主标题,以案例分析的主题内容为副标题,使读者能够从标题中看出案例发生在哪里,主要研究的内容。
②摘要。作为案例分析报告,要对案例分析的过程、基本分析框架、分析结论及案例分析的意义和作用进行概括性的阐述。
③关键词。按照学术论文的规范与惯例,摘要后面需要提供3-5个关键词。 ④案例概述。案例正文的编写请对你选择的案例进行简要的概述(大约300-500字)。
⑤案例分析。这是案例分析报告的主体部分。按照案例分析的逻辑线索,案例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背景理解、问题诊断与分析、对策与建议、结论。在案例分析中,各部分的内容绝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系。案例分析部分要与案例正文部分相互呼应,首先在背景理解部分对案例正文的基本内容、组织背景和特点、案例的事件及人物关系等信息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理解和认识;在问题诊断部分,针对案例正文内容中所包含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主要分析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对策与建议部分,根据问题的诊断提出对应的解决办法和对策,最后得出结论。各个部分之间都存在着相互铺垫、递进的关系,并相互包含了因果因素。整个案例分析部分需要对你的理解、问题诊断、对策与建议做出支持性解释、理论支持及经验借鉴等理由说明。
(2)案例分析报告书写的准备与计划
案例分析包括的书写准备与计划工作可以与案例正文编写的准备和计划同步进行。与案例正文编写不同的是,案例分析报告是在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的基础上将讨论交流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所以,案例分析报告的资料和素材多数来自案例分析讨论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查证、理论和经验参考等。在案例分析报告撰写计划中,应该按照案例分析学习的基本步骤和过程,确定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并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同时在每个阶段要对该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3)案例分析报告的起草与修改
案例分析报告的起草工作一般在案例分析的讨论交流活动结束之后开始。按照案例分析报告(论文)的基本格式草拟一份案例分析报告(论文)的大纲,按照大纲的基本
思路整理案例分析过程中的基本资料、数据和基本理论框架,逐步撰写。报告(论文)的草稿完成后,必须要进行修改。修改工作与案例分析再一次联系在一起,主要采取竞争性思维对案例分析报告(论文)进行批判式讨论。如果案例分析的内容能够经得起这种批评式讨论,一一排除竞争性解释,那它就可以站得住了,就具有说服力。一般这种讨论修改需要经过3-5次,最好每一次讨论能够寻找不同的人员参加,可以广泛听取意见,使得案例分析报告(论文)更加严谨周密。
(4)案例分析报告的审稿与定稿
案例分析报告完稿后,还需要进一步审稿才能够最后定稿。审稿工作应该是全面性的,它不仅是对文稿的内容格式的审查,还要审查文稿的语言风格、表达的流利性、可读性等各方面。
标题:
摘要:
关键词:
第一部分:案例概述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一、解读分析案例背景信息
二、案例问题诊断
三、对策与建议
四、评估决策
五、结论(启迪)
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 篇四
一、案例分析方法的沿革
案例分析方法(CaseStudy)最早源于美国,它于1870年由哈佛大学的兰德尔(Landell)教授首创。1919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在课堂上开始使用,收到了意外的效果。到了1944年,该校的公共行政研究生院潘德顿(Pandleton)教授把这种方法又运用到了行政管理学中。自诞生以来,案例分析方法在西方的各个学科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案例分析方法被引入中国以来,在经济分析与工商管理教学与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案例分析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法,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从而推动中国公共管理质量与水平的提高,适应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的需要。
二、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和类型
1、公共政策案例的含义
公共政策案例就是公共管理领域内某个管理问题或政策问题的描述和记录。
2、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
(1)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案例的基本特点。
(2)管理性是公共政策案例的另一重要特征。
3、公共政策案例的类型
(1)完全公共政策案例。即记录了某个公共问题政策全过程的案例。
(2)实时公共政策案例。即描述记录正在进行着的公共政策的案例。
(3)未来公共政策案例。即公共政策过程即将开始,案例是对目前正在进行政策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的论证与情报工作的记录。
三、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及意义
1、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案例分析方法的一种。它是指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公共政策案例进行辨析,发现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以促进对公共政策认识和研究的深化,改进公共政策实践的一种研究方法。与其它案例分析方法相比,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内容以公共政策实践为重点,其目的是促进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公共性。
2、公共政策学中引入案例分析的意义
(1)凸显以案论理的理论价值,有利于推动公共政策理论的发展与深化。
①公共政策案例的素材来自于公共政策的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典型性,往往能反映公共政策的本质。
②案例分析可以加深案例分析者对政策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更好地指导具体的公共政策实践。
(2)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实践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3)有助于促进公共政策学特别是MPA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公共政策案例学在中国的发展
1、公共政策案例研究现状
(1)典型案例缺乏,案例分析理论研究不足;
(2)相关资料搜集与实际案例分析存在一定困难。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独特优势
(1)公共政策案例本身并不一定要完全的信息搜集,只要搜集到关键信息,就不会影响案例的价值。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研究机构与公共部门相互开展合作可以互利。公共政策案例研究,对政府的好处是显然的:一方面,公共政策机构可以从中获取社会反馈信息进行政策校正,以减少政策失误。另一方面,公共政策机构还可以从研究中获取较多的优选方案,从而降低政策成本。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机构可以通过提供这种政策咨询服务,更好地让政府提供相关信息,促进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和研究的深入。
五、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要素
1、弄清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目的
(1)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政策本身的水平和质量,解决公共问题,有效地增进或公平分配公共利益;改善公共政策质量、提高公共政策服务效率。这是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核心价值与目标。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经常要分析公共决策的结果──公共政策。这也可以认为是政策评估的过程。
2、选准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角度
公共政策研究本身已构成一个系统,需要研究或深入的地方确实很多,而且一个案例通常能够反映的公共政策问题也很多,选择好角度往往成为案例分析是否成功的关键。公共管理是一个连续公共決策的过程,进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时要把这个独特的方面体现出来,这也是案例本身的价值所在。
选择一个很小的角度进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可以有效地将问题引向深入,这样能有效地集中精力说明一些问题,避免在案例分析时泛泛而言、重点不突出。
例如, 就本章《燃油税:消极等待还是积极实施?》这个案例而言,我们可以从政府征税政策的前因这个角度来分析其出台的必要性;也可以从公共服务提供这个方面来论述。此外,我们还可以从政府征收燃油税的后果与影响来预测与分析公共政策的效果与影响等等。在选择案例时,可以从总体上综合性地对某个案例进行考察,但更多时候,为了有效地说明特定的政策或政策问题,则必须选择分析的切入点。
3、确定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立足点
即公共政策的案例分析者在心理上,把自己放在了公共政策实践的哪一个环节。通常,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出发点是从公共政策者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特别是MPA教育培训中的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其目的是训练学员决策思维、提高决策能力,因而通常都会从公共政策主体的角度来分析。
(1)公共政策主体角度。通常是指从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等政策主体的立场出发来分析案例。从公共政策主体角度来看公共政策,通常强调政策目标、政策方法以及政策优化等内容,注重政策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公共政策客体角度。公共决策的结果往往是以政策或法律等形式出现,都与社会公众公共利益的增进与公平分配问题有关。
(3)中立研究者。出于对学术价值的尊重与秉持,对科学、正义与公平的追求,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六、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框架
1、确定案例所处的政策环节,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对已经做出的公共政策、正在进行中的公共政策以及未来的公共政策进行问题分析、政策咨询与结果预测的过程。只有弄清案例所描述的公共政策环节,才能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
2、依据主题与目标,确定案例分析的切入点与立足点
三个类型的政策案例,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切入点与立足点。既有政策案例通常把切入点放在问题或者是评估上,是问题分析与政策评估;正在进行的政策则把切入点放在政策的条件与要素的分析上,强调政策分析方法与方案选择、信息利用的科学性;未来政策的描述则应该把政策分析的切入点放在决策的预测上,预测决策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分析。这一环节是案例分析成功的关键。
3、明确案例分析的具体方法
(1)定性分析方法
也叫规范分析法,是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最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局限于大量资料的分析与整理,而是根据既有政策规范的要求与方向,对公共政策实践进行分析。它具有方法简单、容易操作的特点,案例分析中常用的定性分析方法有问题分析法、德尔菲法和目标预测法。
(2)定量分析方法
定量分析方法是指用资料分析与数学模型来进行公共政策分析的一种方法。其精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方法的科学性和资料的可靠性。其中最常用的就是数学预测方法(模型),如线性预测、回归分析法等。在案例分析中,定量分析必须要使用资料对现有的政策进行评估与预测。
4、确定问题与原因之间的联系,找出主要矛盾
5、提出解决方案,撰写分析报告。
在本书提出的框架之外,还有学者提出以问题分析为主的框架。该框架认为,案例分析就是剖析问题,它分析问题的过程与公共决策的分析步骤基本类似。据此,提出了问题分析的5个步骤:(1)提出问题。(2)寻找问题间的联系。(3)探明原因。(4)确定原因间的联系。(5)提出解决方案。
另外,其它学者从行政管理案例教学角度提出的案例分析框架,也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他把案例分析分成四个步骤:(1)阅读案例、抓住本质、明确条件、找出问题。这是进行案例分析的基础和前提。(2)分析原因、找出主因、抓住关键。(3)拟定方案、提出措施、选择方法、综合分析。(4)评价方案、进行讨论、论证有据、辩论有理、取长补短、提高能力。
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 篇五
票据法案例分析
摘要:票据损害赔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2009年12月30日某市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票据损害赔偿案件,此案不仅涉及案件性质的争议,而且引发了票据除权判决后原持票人的权利保护问题。本文从案件的判决结果分析入手,结合票据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相关立法,对票据除权判决后原持票人的权利保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认为,在伪报票据丧失提起公示催告并被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后,原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虽已丧失,但其仍享有其他民事权利。当其财产权利被恶意侵害行为所损害后,其有权提起票据损害赔偿诉讼,并适用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依法予以救济。
关键词:票据损害赔偿案件票据权利 除权判决 法律救济
1案情介绍
基本信息
原告: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被告:鞍山市佳恩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鞍山市光通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公行。
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票据损失人民币五十万元;
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票据损失的利息;
判令四被告之间对本案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是原告多年的煤炭用户,因欠原告煤款,向原告交付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抵偿五十万元。原告在承兑时,承兑人交通银行以该票据被冻结为由,拒绝向其承兑,同时广通物资有限公司以票据丢失为由,向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判决该票据无效。
被告佳恩经贸有限公司作为出票人当年2月10日通过承兑银行交通银行向收款人广通物资开具汇票。而在流转过程中,被告广通物资于4月1日,将此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佳恩经贸, 4月3日,佳恩经贸又将该汇票转让给中昊储运,此后,该票据流转至原告,原告成为合法的票据持有人。
原告认为,被告广通物资在票据流转过程中,通过背书已将票据转让,转让后已经不是持有人,无权再对转让后的票据主张权利,更不能以持有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其以票据丢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是诉讼欺诈。
被告佳恩经贸作为出票人,在出现回头背书的情况下继续转让,在广通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后,明知广通已不是票据持有人而恶意获得欺诈款项。
被告交通银行作为承兑银行,明知汇票在到期日前已拒绝承兑,在公安解除冻结后不及时通知持票人,损害了持有人利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五十万及利息,四被告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提出的证据有:煤炭买卖合同,证明与被告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的债权债务关系;收托凭证,用于证明委托工商银行向交通银行收款;交通银行拒绝付款理由书,证明被拒绝付款;铁东区法院民事判决书,用于证明持票人所持票据被法院判决无效。
2审理结果
被告鞍山市佳恩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款500000元及利息。
被告鞍山市广通物资有限公司在被告鞍山市佳恩经贸有限公司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内与被告佳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据款项被公安机关冻结期间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xxx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驳回原告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的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鞍山市佳恩经贸有限公司承担。
3判决评述
本案判决评述
本案第一项判决不当。理由是,佳恩公司获得该票据款项是基于法院的除权判决,如果重新认定伪报人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则否定了先前除权判决的效力。所以在法院没有撤销除权判决前,不能认为被告佳恩公司构成不当得利。
本案第二项判决不当。理由是,被告广通公司恶意申请公示催告获得除权判决,造成持票人财产利益的损失,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原告票据损失及利息。前述除权判决撤销前被告佳恩公司不构成不当得利,故要求广通公司在被告鞍山市佳恩经贸有限公司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内与被告佳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成立。
本案第三项判决不当。理由是,2006年8月1日原告委托工商银行向被告交通银行收款,2006年9月10日被告交通银行向原告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其中拒付理由一栏中写明:此汇票已冻结。商业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所谓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愿意负担起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的行为,就是它承认到期将无条件地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本案中,出票人佳恩公司在出票时,该票据已被交通银行承兑,即交通银行在见到该承兑汇票时,就应当无条件付款。被告交通银行的拒付理由为该汇票已被冻结,其不能成为银行拒付的理由,被告交通银行应照常付款。其不予付款,没有法定依据,造成持票人的利益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认为本案第四项判决正确的。理由是,被告鞍钢经贸公司通过正当的煤炭买卖,合法的向原告交付了汇票,在其履行义务过程中并无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引发的法律问题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律亦明确指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的申请,应对当事人提示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包括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前已论述,本案公示催告的申请人被告广通公司并不是票据丧失前得最后合法持票人,也不是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而丧失票据。法院受理了其公示催告申请并最终作出除权判决,存在过错,损害了票据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除权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除权判决维护的票据权利,归属申请人。而本案中,除权判决生效后,法院却将该票据款项划给出票人佳恩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除权判决能否撤销的问题,本人认为,本案除权判决应予撤销。理由如下:首先,除权判决是人民法院应失票人的申请,适用公示催告程序而作出的宣告所失票据无效的判决,其效力是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从而恢复失票人的票据权利。由于除权判决是根据失票人申请作出的,未经诉讼程序,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推定性,可能会使相关人遭受不利益。因此,有必要为利害关系人设定救济途径。基于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一百九十八条设定了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程序,但从该条规定看,能够适用该条规定得到救济的仅限于那些“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对于其他因除权判决遭受不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并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得到救济。审判实践中,申请人滥用权利恶意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违反程序错误作出除权判决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这些问题不能按通常诉讼程序予以解决,那些因除权判决遭受不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得不到救济。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提起的诉讼,法院应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法院支持利害关系人诉讼请求时,必然出现对同一事项适用普通程序所作判决与适用公示催告程序所作除权判决相互矛盾的情况。上述现象的存在既不利于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于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表明我国《民事诉讼法》设定的对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的救济制度无论在救济范围上还是在救济手段上都是不完善的。因此,个人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必要明确规定除权判决的撤销制度,赋予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条件下提起撤销生效除权判决之诉的权利,对那些因申请人滥用权利恶意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违反程序而作出的错误除权判决予以撤销,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有些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立法看,对除权判决均不得上诉,但允许在一定情形下撤销生效的除权判决,如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均规定,因法院进行的公示催告程序本身不合法(如法律不许行公示催告程序、未为公示催告之公告或不依法定方式为公告、不遵守公示催告之公告期间、为除权判决之法官未自行回避、已经申报权利而不依法律于判决中斟酌)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公示催告申请人为被告,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死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案件,都规定了相应的撤销之诉,而对同属于形成之诉的公示催告程序所作除权判决却未规定撤销之诉,似难谓妥当。
其次,当事人恶意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不仅扰乱正常的经济流转秩序,而且浪费司法资源。为防止这种行为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三十九条并规定对于伪报票据丧失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裁定终结公示催告或者诉讼程序后,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追究伪报人的法律责任。虽然法律和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当事人伪报票据丧失而获得除权判决可否撤销,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看,对申请人伪报票据丧失的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而撤销除权判决、恢复票据上的票据权利是否定行为人伪报票据丧失、恶意申请公示催告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关于除权判决撤销前原告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的问题,本人认为,除权判决撤销前,原告不享有票据权利,理由如下:首先,学理上,通说认为,除权判决一经作出,具有如下效力:已作除权判决的票据,丧失其效力,即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这时的票据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作为有价证券的票据,而成为不代表任何权利的普通的一张纸,持有人不能再依据该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其次,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依法应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在公示催告期间收到了利害关系人的申报,人民法院则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如公示催告期间没有人申报,人民法院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人民法院的公告具有公示的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应当及时申报。本案中,原告持有票据却未及时申报权利,致使人民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宣告其持有的票据无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三十四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质押、贴现,因质押、贴现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上述规定实际明确:除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的票据外,经除权判决的其他票据,持票人不再享有票据权利。本案中原告是在公示催告前取得的票据,故除权判决撤销前,原告不享有票据权利。
合法持票人的权利救济。首先,持票人所持票据已被除权判决宣告失效,不能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也不能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他只能以凭借除权判决取得票款的伪报人为被告起诉,但此类诉讼的性质并不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所认定的票据纠纷诉讼。因为《票据法》司法解释第一条将票据纠纷定义为“因行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持票人与伪报人之间的诉讼解决的既不是因行使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也不是因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 伪报人没有合同和法律根据而获得利益,使持票人遭受损失,属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持票人向伪报人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这里的问题是,伪报人是凭借法院的除权判决获取票款的,如果重新认定伪报人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则要先否定除权判决。而《民事诉讼法》对错误的除权判决如何处理未予规定,由于票款已付,票据债务已消灭,若重新恢复除权判决之前的状况是不现实的,个人认为,错误的除权判权只需由作出的法院撤销即可。故法院在持票人与伪报人之间的不当得利返还之诉中,应先查明伪报票据丧失的事实,撤销除权判决,再依法对纠纷作出裁判。
其次,民事债权的行使。民事债权的行使,是指民事债权人实现其权利内容的行为。其方式包括向债务人要求履行义务,满足其权利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行为。民事债权的行使由权利人的意思决 定,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干涉。行使民事债权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应当诚实信用,不得滥用。总之,在该案例中,持票人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法院做出的除权判决而丧失票据权利,导致票据追索权的丧失,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佳恩公司返还票据金额及利息。若仍然没有得到满足,还可以依据民法原理,向其前手主张民事债权,以保障票据流通的顺畅,维护市场经济交易的安全。
除权判决效力与票据合法持有人的票据权利的关系,实则是法律选择优先保护何种权利的问题。从公平的角度考量,公示催告程序作为特别程序所具有局限性,以此作出的除权判决不具有既判力,若善意第三人及其他合法持有人取得票据后,有正当理由未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的,其仍然享有票据权利,可以直接以诉讼的方式行使票据权利,除权判决仅具有证据作用;但若善意第三人或其他合法持有人无正当理由在公示催告期间未申报权利的,则其对除权判决的作出具有过错,视为对票据权利的放弃,法律无优先保护其权益的必要,除权判决对其具有拘束力,其只能依法主张民事权利。对于当事人伪报票据遗失,恶意申请除权判决的,票据合法持有人票据权利优先,其可以诉讼的方式行使票据权利,恶意申请人因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谢怀拭.票据法概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18
[2]王小能.票据法教程[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胡德胜.金融汇票公示催告问题探究[J].河北法学,2001(3):20-21
[4]常珂.关于完善票据公示催告制度的建议[J].金融理论和实践,2002(12):30-31.
[5]王小能.中国票据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62.
[6]李伟群.除权判决的效力与票据善意取得之间的关系[J].法学,2006,9(6):49-56.
[7]赵新华.票据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8]王小能.中国票据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9]吴庆宝.票据诉讼原理与判例[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10]郑孟状等.支票法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11]王小能,肖爱华.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票据丧失与补救制度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6):21—28
[12]刘学在.公示催告程序的立法完善[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 (4)
[1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J] .中国民商审判
[14]常珂.票据除权判决撤销问题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5( 8)
[15]王丽丽.银行公司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案例类论文范文模板 篇六
1呈现不同类型案例分析
道德与法制课程的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形式,在实际的教学时可以根据教学的进程以及学生学习的情况来进行,将全班的学生作为访问的具体对象,从而开展各种活动。教师要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部分,可以通过课堂提问的方式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思维也会跟随着老师的想法进行思考,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还可以在课堂内开展一次辩论比赛,让学生们可以自由的选择观点,讲道理并摆明事实,例如让学生开展一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辩论赛,让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之后,就要开始分析问题了,充分发挥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独立的阅读案例,自主的思考提出的问题,然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教师作为引导者应该鼓励学生多发表自己的看法。当学生们讨论完毕之后就要在学生分析案例的基?A上,选择出表现比较好的学生走上讲台,提出自己的看法,接着由不同的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展开多方的讨论与研究。教师要对整个讨论的过程进行记录与评价,针对学生的不同问题给出不同的回答与解释,让学生认识到如果父母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我们也是要进行批评与阻止的,只要是为了父母好才是真正的孝敬父母,如果父母触犯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案例教学遵循一般原则
在案例教学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典型的案例会出现比较复杂的问题情境,教师应该善于抓住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利用生动有趣的方式来讲解,从而引导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如果教师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设置更多的问题情境,那么就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的想象力得到更大的发挥。还要坚持让学生作为主体的原则,学生由学习被动接受变成主动的参与到学习过程中,作为学生当教师提出了一个案例之后,首先要认真的分析案例,从多个方面寻找资料,积极的参与到讨论中,然后认真仔细的写分析报告。教师则需要制造出融洽的气氛,适当的能够参与到讨论中。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来说,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要多联系实际的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择学生比较感兴趣的话题,帮助学生正确的理解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在具体的案例教学中,选择的案例应该是贴近于社会生活,并且是对学生能够有一定的启发作用的案例,学生会根据实际生活中的做法以及自己的想法来判断,对学生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主要对初中《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方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利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整体的教学效果,同时也需要多关注对案例的选取原则,选择最合适的教学案例法,真正的发挥出案例教学的优势,也能够更好的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让学生能够明辨是非,对他们以后走上社会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