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范文【推荐6篇】
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企业劳动法风险排查报告
1. 引言
本报告旨在对某企业的劳动法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以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和规避潜在法律风险。通过对企业的劳动法政策、员工合同、劳动保障制度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2. 劳动法政策合规性分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本企业的劳动法政策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企业的劳动法政策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企业的劳动合同模板未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休假方面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企业的劳动法政策在劳动报酬方面存在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但我们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这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和法律诉讼。
3. 员工合同合规性分析
针对企业的员工合同,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首先,员工合同中的条款存在不合理之处。例如,某些合同中规定了不合理的违约金,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此外,某些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过于宽泛,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
其次,员工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条款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某些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工资的支付方式和周期,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对工资的索赔和企业的劳动纠纷。
4. 劳动保障制度合规性分析
企业的劳动保障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员工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我们发现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这可能导致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企业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我们发现企业未按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可能使企业在发生工伤事故时面临巨大的赔偿责任。
5. 劳动争议处理合规性分析
我们对企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了分析,发现以下问题:
首先,企业未建立独立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委员会,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够透明和公正,可能引发员工的不满和法律诉讼。
其次,企业未妥善记录和保留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资料,这可能导致劳动争议的解决难以查证和证明。
6.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本企业在劳动法合规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和保护员工的权益,我们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 修订劳动法政策,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2) 修订员工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并明确规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和周期。
3) 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按时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购买工伤保险。
4) 建立独立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或委员会,确保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公正透明。
5) 妥善记录和保留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资料,以备查证和证明之用。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企业将能够合规经营,降低法律风险,并提升员工满意度和企业的声誉。
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范文 篇三
案由:
(填写当事人、违法情况、修建项目)
一、当事人概况及项目情况
1、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委托时间:
3、项目情况:
1、(项目核准文件,包括批准内容)
2、(取得案件调查相关手续时间、情况,按时间排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
4、(项目开工、完工时间)
5、(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合同价)
二、调查经过:
案件调查所涉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 )。
1、 年 月 日,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领
导批准,准予立案查处,并责成 具体承办;
7、 (填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调查经过)
5、 (填写被调查单位提供手续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行为。 经调查,该项目存在
1、(项目如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则应说明规划批准情况,以及实际修建情况);
2、(项目如存在手续办理前已修建,则应说明办理前修建进度)
四、证据说明:
6、 (填写取得的证据能说明的违法情况)
五、法律依据:
1、违反法律依据:
《xxx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
《xxx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定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上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xxx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xxx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
2、处罚法律依据:
《xxx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xxx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国家规定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50万元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列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xxx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争议:
(填写案件处理存在的问题、案件处理从轻、从重处罚理由等)
七、处理建议: 。事
实清楚,证据确凿,拟形成以下处理建议:
1、该项目
2、该项目
3、该项目
4、该项目
5、该项目
6、该项目
1、(项目违法情况,字体加粗)
2、(列出处罚依据)
3、(列出自由裁量基准依据)
4、(涉及平米造价的,应说明平米造价来源或方法)
例:该项目施工未按规定招投标擅自开工修建,依据《xxx》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投资金额估算在200万-500万的,处以工程总造价7‰-8‰的罚款;)建议按项目总造价( 万元)的7‰( )进行处罚;
办案人员签名:
调查结束时间:
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范文 篇四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动画学院把风险预警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首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扎实推进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根据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学校关于推进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动画学院党总支及时召开了党员专门会议,对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部署。要求全体教师党员干部、学生党员要统一思想,提高对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自我防控意识2016干部作风整顿自查报告2016干部作风整顿自查报告。
二、加强领导,组建专门工作小组
为加强动画学院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动画学院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辅导员、办公室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另外,辅导员负责领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在学生党员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学生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2016干部作风整顿自查报告文章2016干部作风整顿。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对风险点的排查
为了进一步推进动画学院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反斗争的严峻形势,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查找岗位职责风险,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有效防范措施,积极化解风险。
在排查过程中,重点突出一个“细”字,围绕岗位权力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进行查找,抓住重点部位和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查找系部领导岗位、辅导员岗位、办公室岗位等三个层次的风险,确保查找风险点无遗漏。
总之,动画学院在开展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从实际出发,认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体教职工防腐拒腐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教学、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查缺补漏,逐步完善,把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抓紧抓好、落实20xx干部作风整顿自查报告工作报告。
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范文 篇五
一、存在的风险
(一)客户信用风险:着力防范市场业务单位和系统内口碑存疑公司的信用风险;严格信用等级划分,对信用可疑单位,做好风险防控。
(二)违背制度评审程序风险: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合同评审程序。严控预算,严把投标底线,严格标前论证评审,严禁低于成本投标;严格执行合同评审流程,对合同评审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均要进行意见修改反馈。
(三)违约风险:严格履行合同,谨防出现不遵守合同质量约定、收付款时间和金额约定,谨防出现违反从义务和附随义务风险。
(四)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着力防范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风险发生,一定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及其证明文件的索要和保管;注意装车卸车运输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严控债务规模、严控债务周期,着力化解债务风险:达到一定债务周期不回款、达到一定债务规模不回款,就要考虑停供、资金融通、发催款函、发律师函,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讨。
(六)加大既有的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力度,防止出现新的风险
(七)加强员工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等管理,严格遵循民主程序。
二、拟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加大力度宣贯股份、集团和公司近期出台的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项目决策管理、杜绝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等违规行为;
3、加强客户管理和业务审批,严格客户信用评级,要充分揭示风险且有相应的控制预案,经济可行,合作方诚实信用,实力有保障;
4、全面执行招投标程序和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和制度,确保决策要素贯彻落实;严把项目关、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切实加强项目和合同签订履行过程管控,确保资金安全和投资收益;
5、修订和完善公司现有的格式合同文本,确保合同文本内容合法、条款完备、可操作性强。
6、加强合同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章管理、授权管理,实现从竞标、谈判、评审、签约、履行到纠纷处理、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7、做到一案一策,引进有实力的律所和资产公司,加强既有贸易风险的处置力度。
8、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培训,提升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和全体员工的法治素养。
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范文 篇六
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保险的调查终结报告
市局:
20__年5月,我们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淮海分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在推销保险的经营活动中,有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向投保单位支付财物的现象,涉嫌给予他人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查清事实,保护我市保险业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中队于20__年5月20日呈请大队领导批准正式立案,并指定王朝、马汉为本案承办人。我们依据《xxx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章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询问、调查了经营者、厉害关系人、证明人,提取了证明材料、资料;查询、复制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等其他材料。至20__年11月5日本案已全部调查终结,现将案件事实、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等情况报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分公司),经营场所:海马区沙鱼路88号;负责人:马大哈;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再保险,各类人身保险的咨询、代理,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20__年6月,淮海分公司与第五建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7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41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11月23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32800元。20__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0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11月22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5000元。20__年9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10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保险费:1300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9月21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6500元。20__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购买保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10%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2月,该公司在淮海分公司分别投保国寿团体人身险和团体住院医疗险,共计保险费:211689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6月28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元。20__年8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大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9月,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12474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6月10日以转帐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10000元。20__年11月,淮海分公司与淮海市实验小学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8%为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11月7日,该学校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3680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11月16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2944元。20__年元月,淮海分公司与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该公司为淮海分公司代办国寿学生幼儿平安险,淮海分公司按照实收保费的5%向其支付“手续费”。20__年2月,该单位为淮海分公司代办该险种保险费:80210元。淮海分公司于20__年3月11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其“手续费”元。
经调查核实,淮海大学、淮海市实验小学、河阴县城关镇教育组等单位均无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第五建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淮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淮海分行等单位均为自身购买保险,属投保单位,并未给淮海分公司代理保险。淮海分公司为了更多的销售保险,在明知以上7家单位没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者属于自身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为规避监督检查,在公司帐目中假借给保险代理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名义,制作“业务批单”,在公司财务凭证上,将该项支出费用以“手续费”的名义下到“手续费支出”这项科目中。淮海分公司在帐目处理上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提取所谓的“手续费”,使这7家单位在帐目上成为合法的代理保险单位,达到违法支付财物的目的。
我们认为,淮海分公司为了销售保险,假借代理手续费的名义给予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和自身购买保险的单位以财物,增加交易机会。其行为防碍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其他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对以上7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经核实,淮海分公司在以上业务中收取保费1093439元。关于非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国家工商局公字[1998]第240号《关于保险公司违法经营保险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请示》答复:“对行为人已交纳的税金和已上缴国库的法律、法规规定支出的费用,可以从违法所得中扣除,对不属于上缴国库的费用,不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之规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保险费业务收入当中明细项目太多,故部分费用项目按照全部业务收支的平均数值计算(详见淮海分公司提供的获利明细表),现扣除以下3项费用:
1、交纳税金及附加:元;
2、赔款支出:元;
3、实际支付手续费:元;
合计:1+2+3=元
违法所得为:元
三、当事人采用商业贿赂手段推销保险行为的主要证据情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有以下证据材料为证:
1、淮海分公司情况说明1份;
2、淮海分公司委托书1份;
3、淮海分公司被委托人询问笔录1份;
4、淮海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淮海分公司获利明细1份;
6、淮海分公司利润报表及财政部通知9份;
7、淮海分公司财务凭证27份;
8、淮海分公司保险单7份;
9、淮海分公司赔单及调查通知书28份;
10、对方7家单位情况说明7份;
11、对方4家单位营业执照4份;
四、国家对保险行业手续费支出的相关政策及文件规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为推销保险,支付给上述单位手续费的行为,均违反了下列有关规定:
1、财政部于一九九九年颁发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目“公司直销保险业务不得对外支付代理手续费或佣金。
直销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不通过保险代理人而直接经营的保险业务 ”。
2、中国xxx二○○○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职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保险费回扣或违法、违规的其他利益;也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向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或手续费”。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__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兼业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自身的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视为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人不得提取代理手续费”。
五、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平等、公平的原则,违反了《xxx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的规定。属于《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及第三款“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
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所指商业贿赂行为。依据《xxx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及《xxx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能够在检查中给予积极配合,有悔改意愿,我们建议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其采用商业贿赂的手段推销保险的违法行为。
2、对其商业贿赂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3、没收其违法所得元。
承办人:王 朝 马 汉
20__年十一月五日